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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classification
  1. 《云南铜志》全面记录了清代云南铜矿资源分布、铜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全书共八卷,卷一、卷二“厂地”介绍了清代云南至嘉庆年间仍然在生产的38个铜厂的开采场址、铜产量、收铜价格,卷三、卷四“京运、陆运”记载了京铜、商铜运输路线、里程、各类运输方式及费用等,卷五、卷六“局铸”记载了云南各铸钱局的铸币数量、成本及获取铸息的情况,卷七“采买”记载了各省采买滇铜的情况,卷八“志余”记载清政府对铜...查看更多
  2. 前  言
    一、《云南铜志》的作者
    《云南铜志》的作者为清代人戴瑞徵,生卒不详。道光《云南通志·艺文志》“滇人著述之书”中记:“《云南铜志》八卷,戴瑞徵编。瑞徵,字云章,号华峰,呈贡人。嘉庆间,由议叙官高要县横查司巡检。”这是关于戴瑞徵生平的唯一文字记录。对于道光《云南通志》的纂修者来说,戴瑞徵属于当代人,由于其地位不高,因此惜墨如金,只记录了其任巡检一职。
    戴瑞徵当时的身份实际上是封疆大吏私人聘请的一个没有出身、尚未出仕的幕僚,也就是他自己说的“予为藩幕”。由于做事认真负责、成效显著、成绩出色,经过议叙、考绩优异,被提升为广东省高要县横查巡检司巡检。高要县横查巡检司为明代设立,清代沿袭不改。《明英宗实录》卷二百四十六记:“景泰五年冬十月庚寅……设广东肇庆县高要县横查巡检司。”《清史稿》卷一百十六《职官志三·外官》记:“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掌捕盗贼,诘奸宄。凡州、县关津险要则置。”在清代,巡检为最低级别的官员,比科举正途出身的举人地位还低,但好歹入了流,进入了仕途、做了官,可以领俸禄,而不是做书役靠工食银两生活了。
    《云南铜志》采用资料截止于嘉庆十五年(1810),《铜政便览》增补的资料亦起始于嘉庆十五年,截止于道光七年(1827)。因此《云南铜志》纂成之时应该即为嘉庆十五年,之后戴瑞徵到广东赴任,离开了云南,书稿留在云南藩库,成为云南官员行政的参考资料之一。
    于时负责考核戴瑞徵的云南地方当局要员分别为云贵总督伯麟(嘉庆九年至二十五年任)、云南巡抚孙玉庭(嘉庆十五年至二十年任)、云南布政使蒋攸铦(嘉庆十一年至十四年任)、云南按察使梁敦怀(嘉庆十三年任,嘉庆十四年改任云南布政使,嘉庆十八年调京)。
    二、《云南铜志》的编纂
    方国瑜《〈云南铜志〉概说》(载中华书局1983年版《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729-730页)记述:
    道光《云南通志·艺文志·云南铜志》八卷,戴瑞徵编,瑞徵字云章,号华峰,呈贡人。因经办铜政,作《云南铜志》,云南省图书馆藏抄本有题记曰“光绪纪元,偶于戴府见此书,嘉其赅备,肆无刻本,因假归,命学徒抄存一册,原稿仍归戴氏,香圃记。”有“晚香室印”一方,知为黄华抄本,后归图书馆者。
    是书凡《厂地》二卷,《京运》一卷,《陆运》一卷,《局铸》二卷,《采买》一卷,《志余》一卷。书前蒙化张登瀛序谓“呈贡戴子华峰,少负远志,储经济才而深沉不露,大吏推重之。历任方伯,聘勷铜政几三十年。以亲历周知,信今传后者,勒为一书,凡八卷,名《云南铜志》,其心苦而力勤,其事该而绪密,于制既详而有体,于法亦则而可循。在官为考绩之书,在幕为佐治之典,洵经华之提要也。华峰可以传矣。问序于瀛。”云云,则瑞徵为戴古村(淳)之父。
    书中所记止于嘉庆年事,即为嘉庆间所作而未刊者。《晓翠轩诗续钞》卷五,戴“得刘寄庵师书及诗,奉答,并求采先人《铜志》入《通志》中”四首,有“先人所遗编,华列五金利,尚冀赐采择,庶用付书记;十年箧笥中,几经孤儿泪。”之句。即在道光六年,古村居民时所作也。
    附说:
    《铜政便览》。光绪十三年夏,路南知州陈先溶得《铜政便览》钞本,布政使曾纪凤排印之以广流传。按《铜政便览》不署撰人姓名,取与戴瑞徵书相较,大都相同,而有增补纪事至道光四年。盖瑞徵之书有抄本存藩库、后经修改,不著姓名,光绪间排印此书时,亦未考究,故缺作者姓名也。
    方国瑜识。
    《云南铜志》撰成于嘉庆十五年(1810)之后,戴瑞徵被“历任方伯聘勷铜政几三十年”,那么其受聘参与云南铜政管理,则必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之后。乾隆后期及嘉庆时期,为云南铜政管理又一个大转型的时期。乾隆四十年,云南布政使王太岳撰《论铜政利病状》,力陈铜政当时存在的种种弊端。乾隆四十三年,清政府核定各厂京运铜的额数。乾隆五十年,署东川知府萧文言改强行征雇百姓马匹应役运铜为由政府出钱购买马匹设立行户组织马帮进行运铜。乾隆五十二年,云南布政使王昶编纂《云南铜政全书》。嘉庆十一年,云贵总督伯麟奏改铜运启运例限由一月宽限为四十日,使运员有充裕时间精心组织运输船队。嘉庆十二年,云南布政使蒋攸铦改革运铜管理方式,运员由有亏空、年迈之人,改为“以并无亏空、年力正强为合格。”运费由运员亏空部分扣存藩库充抵,改为全额发给,使运员毫无精神及经济负担,能够全身心认真投入运铜工作中。
    《云南铜志》所记,乃改制以后之情况,于时云南铜政管理基本已经理顺,彻底改变了原来那种责任、负担全部在下层,上层严逼紧催,并绝无通融之余地的严酷无情、毫无道理的管理状况,铜的生产与运输,均走上了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如果后来不是因为鸦片战争影响了大清国运,导致国内阶级矛盾激化,农民起义风起云涌遍及全国,那么云南铜的生产、运输,仍然会恒序持续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然而历史永远不可能有假设,历史只能是事实,历史就只是事实。
    《云南铜志》写成以后,云南铜政管理措施基本完善,铜政管理政策再没有大的调整,开始因循守旧。因此《云南铜志》(后改编为《铜政便览》),便成为了云南行政当局以后进行铜政管理的一个范本。
    三、《云南铜志》与《云南铜政全书》的联系
    编纂《云南铜志》有一个重要的背景,乾隆年间,滇铜大盛,铜政为云南地方当局的重大政治项目。清代张鉴《雷塘庵主弟子记》卷六记新任云贵总督阮元于“道光六年九月十三日,入云南界至平彝县接印。十八日申刻至云南省城,进署询饬各营务及各边务、铜政、盐政”。云南铜政居然排列在盐政之前,全国唯一。云南铜政因此为世人瞩目,而捉笔操刀撰文者,亦接踵而至。始作俑者,为乾隆二十年间在云南做知县的余庆长,撰有《铜政考》八十卷,未刻失传。踵其事者,即王昶《云南铜政全书》。
    《清高宗实录》卷一千二百六十、卷一千二百九十七记:“乾隆五十一年闰七月,以陕西按察使王昶为云南布政使。……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以江西布政使李承邺、云南布政使王昶对调。”云南布政使王昶仅仅在任一年余,即奉督抚之命撰《云南铜政全书》五十卷,分为八门。《清史稿》卷三百五《王昶传》记王昶于乾隆五十一年“迁云南布政使……以云南铜政事重,撰《铜政全书》,求调剂补救之法。旋调江西布政使。……嘉庆十一年,卒。”无独有偶,戴瑞徵于嘉庆年间撰写的《云南铜志》亦为八卷。
    王昶《云南铜政全书》为汇集官方资料而编成,亦未刊刻,并无抄本传世,后来失传。《云南铜政全书》原本作为官方资料存于云南藩署,道光年间编纂《云南通志》时大量采入。
    王昶《新纂云南铜政全书·凡例》记:
    一、恭录上谕。滇省铜政,仰荷皇上烛照无遗,随事训饬,圣谟洋洋,承办大小臣工,皆当时时恭阅,钦遵办理。且阅《钦定鼓铸则例》,历奉上谕,皆分类恭录。今纂《铜政书》,亦仿《则例》体裁,将历年钦奉上谕,分门恭录,仰遵圣训,随事敬绎,更为亲切著明也,
    一、抽课收买。《周礼•太宰》以九赋歛财贿,山泽以及币余,各有常赋。历朝矿治有税,前明路南州铜厂有课,盖六府金谷并称,固所以资平成也。滇产五金,而铜为尤盛。本朝康熙二十四年,总督蔡毓荣始疏陈矿硐宜开,听民开采,而官收其税,每十分抽税二分,委官监收,此为铜政之始。迨四十四年,总督贝和诺复疏请官为经理,抽课收买,此为收买铜之始。见于案牍者如此,当时之奏疏部议,已散轶无存。今以抽课收买为第一门,从其朔也。雍正元年以前,经理之官《章程》屡易,各厂收买之价有上、中、下三等,又屡次议增,至无可增。因许通商,以资羡补,酌予水泄,以利攻采,是皆收买次第所有事也。铜价供支,不尽出自滇省,因纪其拨运协济。又如归公、养廉、耗、捐各铜,皆抽课之类,故汇而纪之。
    一、厂地。《汉书·地理志》:俞元,怀山出铜。来维,从 山出铜。《后汉·郡国志》:俞元,装山出铜。贲古,采山出铜、锡。滇之产铜旧矣。自蒙段窃据,画江为界,皆无可考。元产铜之所,曰中庆、金齿、临安、曲靖、澂江,率止一二处数处而已。及我朝三迤郡县皆有之,凡四十余厂,宝藏之兴,盖非前朝所能伦比,而铜亦遂为滇之要政矣。各厂为出铜之区,而各厂为运铜之路,故次即列厂、店建设为一门,序各厂各店所隶之地,予厂之数,岁出之额,历年铜数之升降。设厂设店,则有官有役,因纪其经费,运铜程站脚费,厂、店之所交关也。因牵连而书之,亦惟经费之出于铜息者,则载于此。其他采买之程站,陆运之脚费,仍于各门纪之,以免紊乱。至管理则止纪其官,人无一定,皆不具载,其由何人经理得法,而铜获极丰,亦详其年分姓名纪之。各厂中有从前封闭后得矿复开者,故于封闭之厂考其地与封闭之年详记焉。
    一、京铜。《文献通考》:禹铸历山之金。《禹贡》:扬州厥贡,惟金三品。沿于江海,达于淮泗,荆州厥贡,惟金三品,浮于江淮河汉,逾于洛,至于南河,输金铸钱,以济民用,自昔已然。我皇上德协坤维,地不爱宝,滇铜之盛,亘古未有。因运京师以裕泉流,浮金沙江,逾江淮河,济达于河,远历万里,铜政莫大乎此。盖自雍正年间,滇铜运至湖北之汉口、江苏之镇江,应江、楚各省采买,已肇购运京铜之渐。嗣复在镇铸钱运京,乾隆三年,滇厂大旺,而八省采买,尽归滇省购运,于是定各厂各路陆运之法。既而开金沙江之黄草坪,又开罗星渡、盐井渡,三路水运。旋复以铸钱之铜加运于京,其间令民计程受值,舟车人力,并擅其功。自四川泸州以至京师委员,受铜、交铜,雇舟、易舟,守风、守水、守冻,引挽增夫,各省起程,沉溺打捞,追赔豁免,回滇报销,已备极委曲繁重矣,挨序纪之,为“购运京铜”门。自泸州至京,例案皆长运官所宜遵守者,向钞一册给运官,运毕缴还,今另为一册,以便书成可以刊发共知也。
    一、钱法。九府圜法见于《周礼》,本于太公。汤铸于庄山,周景王铸于周昌,大抵古者多就铜山以铸钱。滇产铜多,而铸钱亦广。顺治十七年,云南开局铸钱,钱法实在铜政之先,自后分设于各府,或复或罢,或增或减,其议减议罢,损益因乎时,议增议复,酌剂因乎地,皆宜深加考究。故于案牍之中,检其奏议备录之,案牍中无可征者,则参诸省志以补之。分局题奏者,则以类相从,俾各有端委,不致分淆。其有奏议已见于他门者,设局增铸,则录其题定事宜于此门。裁减则于所裁局与炉之数节录之,以免重复,以便考证。至鼓铸余息,皆关经费,铜厂运供不前,因有参赔筹息之案,虽若无关于钱法,备录之,亦可为后此厂员垂戒。
    一、采买。自滇省铜盛,而外省钱法皆资挹注。初采买滇铜,止一二省,渐遂及于九省,始本暂时通融,久之遂沿为定例,成为岁额。内府外府,同关国帑,亦铜政之未可岐视者。各省铜数不同,铜价不同,前后增减又不同,其挽运有期,迟逾有罚,差员之侵亏者予以重谴,总汇为“采买”门。筹其兑发,俱其度支,道路之险易远近,具见于此。
    一、厂欠。采矿煎铜,宜有接济,铜价不能无预支之数,久之成为逋负,因有厂欠之名。雍正二年,总督高其倬奏章中已备言之,铜价之数,皆定自数十年之前,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百物之价,数倍于前,而经费有定,采铜之价,不可议增,固准预支,俾其藉官项以资营运,而贫不能偿,暨逃亡者,逋负又倍多于前。究之帑藏所关,不可不慎。经前总督奏禁厂欠,仰荷我皇上仁覆无外,时颁恩旨蠲免,屡次皆数十万金,穷檐感激奋兴,而获铜得以无绌,今并纪为“厂欠”门。
    一、考成。《周官·太宰》:以八柄驳众臣,曰日终考日成,月中考月要,岁终考岁会,第其上下,以为黜陟。滇省铜厂,一年考成,分功过而示劝惩,即岁终考岁会之法也。年终考成之外,有获铜加多,专奏升用者;有短铜悮运,特劾逮治者。统为“考成奏销”一门。其京铜、陆运奏销,另附于“京铜”“陆运”。
    一、志余。凡条禀议详现在通行,虽未经奏咨,而亦为省例,均行辑入。其虽未通行,而于铜政有所考证者,亦披拣辑入,以裨采择。至铜政所重者,获铜、运铜,其踹引取矿,炼矿煎铜,虽若无关于铜政,而委折多端,厂民、炉户之艰难辛苦,必深知而后能悯恤之,亦不可阙而不讲,为“志余”。凡所辑录,皆纪姓名,不没其长也。
    一书分八门,而各门中又各有类,门为大纲,类为条目,一切案例,皆以类篇。其奏疏部议,分门纂录,各从其类。要在有条不紊,非敢意为割裂。又或有前后援引,重出异见,则芟其繁复,取便观览。然但加节删,不敢改易其文,庶无失当日立言之旨。
    一、采录书籍,恭阅《钦定鼓铸则例》书,办运京铜及云南省鼓铸两门内,办铜、运铜之序,固已大纲毕举,始终该备,今将各条于现纂书内,分门录入例文,以资援引,未敢妄加增减。又如《大清会典》《云南省志》,或有关于滇省铜政者,又《吏部处分则例》,亦闲有为铜政所引用者,皆仿《鼓铸则例》之法,一并纂入。所录书籍,必标书名,以便稽考。
    一、纂录例案之中,或于此类其议尚悬而未结,待证于他门,或大义已明,而覆咨覆奏无需纂入,则略撰数语,以便繙阅核对,一览而知。如是之类,俱用“谨按”二字以志之。
    从王昶《云南铜政全书·凡例》所记与《云南铜志·目录》对照,可以知道,《云南铜志》体例为模仿《云南铜政全书》。《云南铜志》共八卷,由于《厂地》《铜运》《局铸》均分为两卷,实际各卷目名称只有“厂地”“铜运”“局铸”“采买”“志余”五项,“京铜”即铜运,“钱法”即局铸,其余三项名称一模一样。由此可见,《云南铜志》八卷连题目名称都完全来自《云南铜政全书》的八门分类。标题如此,内容自然也是以沿袭前者为主,增加后来变化的部分,并将《云南铜政全书》“抽课收买”“厂欠”“考成”三门内容分门别类纳入相关各卷中。
    道光《云南通志·艺文志》“叙述滇事之书”记:“《云南铜政全书》五十卷,清王昶修。是编乃乾隆五十二年,昶官云南布政使时,总督富纲、巡抚谭尚忠命之纂辑。分为八门,每门中又各有其类,门为大纲,类为条目,一切案例,皆以类编纂。凡奏疏、部议,分门纂录,各从其类。有前后援引,重出叠见,到芟其繁复,取便观览,但为节芟,不改易其文。自卷一至卷七为第一门:收买抽课;卷八至卷十一为第二门:厂地;卷十二至卷二十六为第三门:京铜;卷二十七至卷三十为第四门:钱法;卷三十一至卷四十四为第五门:采卖;卷四十五至卷四十六为第六门:厂欠;卷四十七至卷四十八为第七门:考成;卷四十九至卷五十为第八门:志余。终焉。钞存藩署,未梓。”
    《云南铜政全书》第三门“京铜”计有十五卷,第五门“采买”亦为十四卷,两门共有二十九卷,几占《云南铜政全书》卷目的六成。其余六门共有二十一卷,平均每门三卷半。乃是以产品的供应对象即滇铜的最终用途为重点。《云南铜志》(共八卷)引为重点的“厂地”“局铸”两门(各有两卷),在《云南铜政全书》中都只各有四卷。两书编纂的目的不一样,内容重点也就完全不一致。
    《云南铜政全书》分为八门五十卷,分卷过多,必然庞杂,因此许多卷的内容可想而知,定是空泛贫乏、寥寥无几。《云南铜志》各卷中《厂地》因厂数分为三十八目,《铜运》为四十目,《局铸》因局数分为十二目,《采买》和《志余》共二十目,全部共110目。然以类列,内容相对集中;只分八卷,分类更加科学,体例更加工整。
    《云南铜志》晚于《云南铜政全书》二十余年修成,并且与一上任即奉命执笔的王昶完全按照官方资料体例汇编不一样,戴瑞徵被包括王昶在内的“历任方伯聘勷铜政几三十年”,不仅熟悉整个云南铜政的情况,而且以云南地方人士记地方事情,其熟知人文地理方面的优势,是只在云南做官一年半的王昶所无法相比的。此即《云南铜政全书》记云南各铜厂位置及距离府、州、县里程多有错误,而《云南铜志》更为准确的原因。
    云南布政使王昶纂修《云南铜政全书》时,戴瑞徵亦在云南布政司署为书役,为王昶的直接下属,完全有可能被令与修。即使未直接参与其事,后来办理铜政时必然经常需要查阅《云南铜政全书》,心领神会、得益匪浅。并且《云南铜志》继《云南铜政全书》修成,自然在编纂方法、体例方面有所借鉴和总结,分析归纳、择善而从,最终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是由于《云南铜政全书》的存在,以及纂修者王昶地位比较高,因此也直接影响了《云南铜志》作用的发挥。道光二十四年任云南巡抚、署云贵总督的吴其濬,在其著作《滇南矿厂工器图略》下卷中即有“暇阅《云南通志》及《铜政全书》,二十一府、厅、州地方,无不出过铜厂。”而只字不提《云南铜志》。而实际上《滇南矿厂工器图略》中,就有部分材料即来自《云南铜志》,甚至照抄《云南铜志》。
    当然,清廷对云南铜政的关注并没有结束,光绪年间重新启动云南铜的生产之际,各界对云南铜政的研究亦重起炉灶。光绪时期,云南铜的生产重新开启,但是时过境迁,规模远远不及前朝。而对云南铜政的研究也只需要在案头就可以完成,相较于之前要容易得多。云南布政使曾纪凤将《铜政便览》排印出版,曾署东川府知府、时官云南府同知的严庆祺撰有《迤东铜务纪实》,甚至远在香港做报社编辑的王韬亦辑有《滇南铜政考》。这些著述从分量上难以与乾嘉时期那些大部头著作相抗衡,影响亦有限。民国时期,严中平撰有研究性著作《清代云南铜政考》,开创了现代研究清代云南铜政的先河。
    四、《云南铜志》的版本
    《云南铜志》编成于清嘉庆中,分为八卷,记事止于嘉庆十五年(1810),未刊刻,仅有抄本传世,道光《云南通志·艺文志》中已有记载。目前已知清代抄本有二,一为云南省图书馆藏光绪元年黄华抄本八卷,方国瑜对此本有介绍;一为台湾国立中央图书馆藏抄本七卷。此两抄本为同一来源,云南省图书馆藏本前七卷为同一人所抄,第八卷为另外一人所抄,应该是后来补抄并入的,可能原来只有前七卷流传在市面上,因此台湾藏抄本只有七卷。
    云南省图书馆藏光绪元年黄华抄本《云南铜志》计六册,其中卷四、卷五为一册,卷六、卷七为一册,其余四卷,每卷为一册。每页十二行,每行顶格为22字,逾格为23字。素面无题目、卷次,内页有“晚香室印”一方。云南大学图书馆藏有此抄本的覆抄本,传抄过程中复增数十错字。云南大学传抄本《云南铜志》由潘先林进行点校,被列入《云南史料丛刊》第十二卷中,于2001年由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铜政便览》系《云南铜志》在道光年间的另外一个类型的删节本。《铜政便览》在《云南铜志》仅仅增加了一个条目,补充了四个条目的内容,对部分文字进行了删削,其余内容一致。《铜政便览》记事止于道光七年(1827),因此其改编自《云南铜志》的时间间隔很短,才十七年的时间。《铜政便览》抄成时,《云南铜志》的作者戴瑞徵可能还活着。
    《铜政便览》目前已知清代抄本有二,一为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藏抄本,一为光绪十三年(1887)云南布政使曾纪凤(光绪十二年至十五年任)据以排印之抄本。《铜政便览》台湾藏抄本被列入《中国史学丛书三编》第一辑中,于1986年由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出版。云南图书馆藏光绪十三年曾纪凤排印本被列入《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80册中,于2002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由魏明孔、魏正孔进行点校的这两个影印本的单行本,于2013年由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台湾学生书局影印本《铜政便览》刘兆佑做《提要》云:
    《铜政便览》八卷,清不著撰人,清嘉庆间钞本。此书系记载清代云南一地采铜之厂地及运输、铸铜、采买等制度与沿革经过。书不分卷,分厂地、京运、陆运、局铸、运输、铸铜、采买、杂款等项目。“厂地”分上下两部分,记录厂地三十八,子厂十八,都五十五。各厂著其坐落、经费、程站等,末附有关铜厂条例:“新开子厂取结咨报”、“减额封闭”、“厂务归地方官经理”、“办铜考成”等多则。“京运”及“陆运”,则详载运费、人员、折耗、关税等事项。“局铸”则详载各局铸铜数量及有关费用等;“采买”则载录采买例限、逾限处分、拨铜章程、雇募夫马、寄存运脚、借支运脚、报销运脚及各地采买铜矿之斤数及价款。“杂款”则载与铜政有关之各种税课。撰者采用户部则条及历年格条,附注于有关资料下。清代铜政之有关资料,大致备于是编,足为研究清代经济史者之考镜也。此书传本罕见,此本为清嘉庆间钞本,原藏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视国立中央图书馆所藏另一钞本《云南铜志》(七卷)为详备,兹据以影印。
    是《提要》叙述有三个明显的错误:其一是“清嘉庆间钞本”,这个影印本中明确记录有道光七年的资料,怎么可能是“嘉庆间钞本”?而必然是“道光间钞本”。实际上《铜政便览》正是道光年间利用《云南铜志》进行文字删削、个别条目略有增加,大部分文字和核心内容都与《云南铜志》完全一致的一个后继本。其二是“书不分卷”,这个影印本中目录和每卷题目中的确没有标卷数,但是书的每一页中脊折缝上都明明确确地写着卷数,怎么能够说“不分卷”呢?因为《云南铜志》是分了卷的,《铜政便览》照抄《云南铜志》,必然是分了卷的,并且与《云南铜志》的分卷一模一样,不仅都是八卷,连每一卷的次序也一模一样的。此《提要》开头便已说《铜政便览》为“八卷”,如此说法岂不是前后自相矛盾。其三是《铜政便览》“视国立中央图书馆所藏另一钞本《云南铜志》为详备”,《铜政便览》只是《云南铜志》的删节本,是不可能比《云南铜志》更“为详备”的,只能证明撰文者根本没有认真阅读、更不用说研究《云南铜志》,才会得出如此粗浅的结论来。“厂地三十八,子厂十八,都五十五”,说明实在是太掉以轻心了,根本就没有认真对待这件事,结论自然是离题万里,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由于《云南铜志》未付刻,始终以抄本隐藏在戴氏家宅中,未能够在世间流传,影响极其有限。民国时期严中平在《清代云南铜政考》中,也认为已经失传而“无缘得读”。
    五、《云南铜志》与《铜政便览》的联系与区别
    戴瑞徵《云南铜志》为汇集官方资料编成,除有抄本传世外,亦作为官方资料别抄存于云南藩署,另外题名《铜政便览》,抄写时条目略有增补,而文字部分则删削不少。
    《铜政便览》不仅内容全部来自《云南铜志》,文字亦比《云南铜志》抄本简略。光绪十三年排印本,为经过认真整理的精校本,错误很少,甚至比《云南铜志》抄本还准确,因此可以作为校正《云南铜志》的一个参考依据。
    《铜政便览》由于抄自《云南铜志》,二者的分卷与分卷目录顺序完全一致。
    卷一、卷二《厂地》,《云南铜志》每厂内容一文到底,《铜政便览》则将每厂内容分目为“坐落”“经费”“程站”三个部分,“坐落”“经费”两个部分内容基本一致,没有进行大的改动;“程站”部分《云南铜志》叙述为自“A至B一站,B至C一站”,《铜政便览》删削为:“B一站,C一站”,文字因此省略。
    卷三《京运》,卷五、卷六《局铸》,卷七《采买》目录及子目完全一致,文字略有删削改动,基本内容一致。卷七《采买》之子目,《云南铜志》各省仅列省名,《铜政便览》分省列子目。
    卷四《陆运》,《铜政便览》比《云南铜志》增加一个条目“委管泸店”。卷八《云南铜志》标目为《志余》,《铜政便览》标目为《杂款》;《云南铜志》“修建官房”与“修建道路”为两子目,《铜政便览》合并为“修建官房道路”一子目;另外《云南铜志》子目“公廉铜斤”“领本马脚”“工食银两”,《铜政便览》分别改为“公廉捐耗”、“驼银马脚盘费”“书役工食”;《铜政便览》对卷八各子目内容进行了大量删削、缩略,减少了历史形成过程的叙述,直奔现行政策主题,因此很简略。
    实际上《铜政便览》仅文字上较戴瑞徵书为略,内容完全一致。其所增补纪事亦仅卷一《厂地上·宁台厂》下补记道光三年、四年开采的钱麻岭子厂、罗汉山子厂两条,补记“代办得宝坪厂减额铜”一节;卷五《局铸上·东川局旧局》下补记嘉庆十五年事;卷四《陆运》下“厂地搭运”“各店搭运”两目之间补记“委管泸店”一目。不仅内容很有限,增补的总字数亦只有一千八百余字。因此《铜政便览》的总字数,仍然比八万余字的《云南铜志》少,内容更简略。
    但是,由于《铜政便览》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云南铜志》的作用。云南当局在道光年间编纂《云南通志》的时候,由于王昶《云南铜政全书》仍然完整地保留在云南藩司,因此被大量采纳入其中。到后来光绪年间云南当局续纂《云南通志》的时候,则大量采用了保留在云南藩司中的《铜政便览》。尽管编纂两部《云南通志》之时,《云南铜志》已经修成,并且也留存在云南,但是由于戴瑞徵人微言轻,未被当道者所重视,《云南铜志》先后被两部《云南通志》纂修者所忽略。
    六、《云南铜志》的内容及资料情况
    《云南铜志》共八卷,全书原文共八万二千余字。卷一、卷二《厂地 》内容占全书文字的百分之三十,详细介绍了清代云南至嘉庆年间仍然在生产的三十八个铜厂及子厂的开采场址、铜的产量、收铜价格,产铜的划分、税课、供应对象,以及运输路线、成本,费用领取地点、途程。卷一记录专拨京运的十五个铜厂的情况,卷二记录有京运、局铸、采买兼拨的八厂,以及仅供局铸、采买,无京运额铜的十五个铜厂的情况,按有无京运任务的类别先后排列。
    卷三、卷四《京运》《陆运》内容占全书文字的百分之三十,详细记载了额铜、商铜的运输路线、里程、各类运输方式及费用等情况。卷三记录京运的管理方式以及整个铜运过程,包括运铜过程中的各项章程、制度的具体执行与相应的奖惩,各项费用的领取地点、开支范围、报销限制等。卷四记录各铜店的管理方式,以及云南境内抵达各水运渡口的各条铜运路线详细情况;各段路程的运费额定,各项费用的来源、开支范围、开支额度的相关规定。
    卷五、卷六《局铸》内容占全书文字的百分之二十,详细记载了云南各铸钱局设立、撤销时间,开炉、停炉的具体原由,以及每个时期铸币数量、成本及获取铸息的情况。每个铸钱局铸币所需要的各种金属的来源、运输、价格,铸币过程中各种金属的配比、消耗数量、成本等。
    卷七《采买》内容占全书文字的百分之十,记载了各省采买滇铜的管理方式,以及每个采买省份采买滇铜的具体情况,包括采买起始的时间,购买具体生产厂的商铜数量,至嘉庆十五年以前的各年采买情况。
    卷八《志余》内容占全书文字的百分之十,记载清政府对铜厂及生产经营的管理办法,包括生产资本银的投入数量,银两的领取地点、方式以及使用范围,铜厂欠款的形成与相应处理。各税课的收取及标准、总额度,各专项开支的资金的拨放及额度。是清政府铜政的宏观管理,特别是涉及财政收入与支出政策方面的一个汇编。
    与其前辈《云南铜政全书》相同,《云南铜志》的大部分内容实际上是当时朝廷相关法规、制度的类纂,相当于今天有关铜的生产经营专门法规文件汇编。
    《云南铜志》资料主要是乾隆四十三年清政府核定各厂京运铜的额数,以当时仍然还在生产的各个铜厂以后的京铜额数、生产变化情况为核心。其资料上承雍正《云南通志》和王昶《云南铜政全书》,下启道光《云南通志》。康熙、雍正年间开办及还在生产的铜厂,以及乾隆时期开办的铜厂,经过乾隆时期大规模的开采,除少数资源储量比较大的铜厂外,大部分因为资源枯竭被淘汰,到了嘉庆年间,都已经关闭。《云南铜志》记录的情况,是经过一个激烈震荡过程之后,云南铜生产的一个全盛的历史状况。
    《云南铜志》当时记录还在生产的三十八个铜厂,到了编纂道光《云南通志》时,又有鼎新、竜岜、者囊三个资源有限、产量较低的小铜厂被关闭,剩下三十五个铜厂还在生产。
    咸丰三年以后,洪秀全定都南京,长江下游被太平军占领,京运铜中断。光绪《东川府续志》卷一记:“物产:惟铜矿自咸丰三年以前,各知府所办京铜,俱运泸店交收。自三年起,因协饷不济,奉文停止京运。又值地方兵燹,各厂废驰”,又“戎事:咸丰三年三月,汤丹回匪马二花等叛,参将明恒率师往剿,战于乌龙,官兵尽殁。……七年,江外各厂回匪叛……八年,寻甸回匪马天喜勾结倮夷袁桥保等,蔓延碧谷坝、新村一带,盘据半年,为害尤甚。知府孔昭鈖相机办理,九年二月始行收复”。云南最大的铜厂——汤丹厂、最大的铜产地——东川亦被云当地民族起义军占领,东川铜的生产全部停止。
    光绪《东川府续志·叙》又记:“咸丰朝回、汉内讧,阖郡蠢动,相仇杀,无休止,攻城掠邑,焚室庐殆尽。”滇南回民起义军甚至占领云南省城,杀死云贵总督潘铎。咸丰、同治时期,由于云南陷入战乱,所有铜厂全部被封闭,云南铜的生产顿时瘫痪。清政府的整个铜政体系,被彻底毁灭。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四《食货志五·钱法》记:“咸丰之季,铜苦乏,申禁铜、收铜令。同治初,铸钱所资,惟商铜、废铜,当十钱减从三钱二分。”《清史稿》卷四百二十二《毓禄传》记:“同治三年,擢工部侍郎,兼管钱法堂。五年,奏言:‘宝源局铸当十钱,向系滇省解铜,以铜七、铅三配铸。近因滇铜久未解局,市铜低杂,致钱文轻小。例定每钱应重三钱二分,请每届收钱,以三钱为率,不及者即饬改铸’。上斥宝泉、宝源二局不职之两侍郎监督,并下吏议。”
    云南回民起义被镇压以后,清朝廷企图再恢复滇铜生产及京运,已是积重难返,不可能再现辉煌了。《清史稿》卷二十一《穆宗本纪》记:“同治四年九月己巳,允招商办云南铜厂。”《清史稿》卷二十三《德宗本纪》记:“光绪十一年六月丁丑,谕岑毓英察云南铜矿。……十八年秋七月癸丑,谕唐炯整顿铜运。”《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四《食货志五·钱法》记:“赏唐炯巡抚衔,专督云南铜政。”虽历经努力,然事倍功半,收效甚微,当时云南铜的产量,只为乾嘉鼎盛时期最高年产量的十分之一,远远无法满足朝廷及社会的需求。
    此情此景一直沿袭一百多年,直到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才百废重兴。随着东川矿务局、易门矿务局等一批现代化大型铜生产企业的建立,云南铜业以前所未有的态势,真正迎来了长期稳定的和平发展时期,得到全面复兴,并达到了史无前例的历史高度,为振兴中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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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  录
    《云南铜志·厂地》题解 1
    云南铜志·卷一 3
    厂地上 3
    宁台厂附底马库子厂、水泄子厂 10
    得宝坪厂 25
    大功厂附乐依山子厂、蛮浪山子厂 28
    香树坡厂 32
    双龙厂 37
    汤丹厂附九龙箐子厂、聚宝山子厂、观音山子厂、岔河子厂、大硔子厂 40
    碌碌厂附兴隆子厂、龙宝子厂、多宝子厂、小米子厂 51
    >大水沟厂附联兴子厂 55
    茂麓厂附普腻子厂 58
    乐马厂 60
    梅子沱厂 63
    人老山厂 64
    箭竹塘厂 66
    长发坡厂 68
    小岩坊厂 70
    云南铜志·卷二 72
    厂地下 72
    凤凰坡厂以下八厂,京运、局铸、采买兼拨 72
    红石岩厂 74
    大兴厂 76
    红坡厂 79
    发古厂 80
    大风岭厂附杉木箐子厂、大寨子厂 83
    紫牛坡厂 85
    青龙厂附猛仰子厂 86
    回龙厂 89
    白羊厂 92
    马龙厂 93
    寨子箐厂 95
    秀春厂 96
    义都厂 98
    万宝厂 100
    大宝厂 102
    大美厂 104
    狮子尾厂 107
    绿硔硐厂 109
    鼎新厂 110
    竜岜厂 110
    者囊厂 112
    金钗厂 113
    附例 117
    《云南铜志》记录的三十八个铜厂基本情况 127
    历年办铜数目清单 133
    附:王太岳《铜政议》(《论铜政利病状》) 136
    《云南铜志·京运》题解 149
    云南铜志·卷三 152
    京  运 152
    运员限期 163
    领用?码 173
    领批掣批 174
    请领银两 175
    拨兵护送 181
    兑铜盘验 186
    运铜船只 189
    带解沉铜 196
    整圆碎铜 197
    沿途借支 200
    起剥雇纤 201
    雇纤处所 205
    守冻开销 206
    沉铜捞费 207
    应纳关税 210
    划分余铜 214
    运员引见 216
    运员报销 218
    报销限期 223
    运员短铜 225
    险滩沉铜豁免 229
    次险滩沉铜分赔 232
    滩次云南省 234
    四川省 239
    湖南省 242
    湖北省 243
    江西省 246
    附:黎恂《运铜纪程》节选 249
    云南铜志·卷四 260
    陆  运 260
    东川路 262
    寻甸路 271
    加增运脚 278
    厂地搭运 279
    委管泸店 280
    各店搭运 281
    正额节省 282
    额外节省 285
    各店养廉 288
    各店店费 290
    卡书公费 294
    催铜盘费 297
    各店逾折 299
    运泸沉铜 300
    改煎低铜 302
    核减铜色 304
    附:清代昭通府旧志有关铜运的记录 307
    《云南铜志·局铸》题解 311
    云南铜志·卷五 312
    局铸上 312
    云南省局 317
    东川局旧局 338
    新  局 349
    广西局 357
    云南铜志·卷六 364
    局铸下 364
    顺宁局 364
    永昌府 369
    曲靖局 371
    临安局 374
    沾益局 382
    大理局 384
    广南局 389
    楚雄局 389
    附:乾隆《东川府志》卷十三《鼓铸》 391
    云南铜志·卷七 403
    采  买 403
    采买例限 404
    逾限处分 409
    拨铜章程 411
    雇募夫马 413
    寄存运脚 414
    借支运脚 414
    报销运脚 415
    江苏采买 417
    江西采买 419
    浙江采买 422
    福建采买 425
    湖北采买 427
    湖南采买 431
    陕西采买 433
    广东采买 436
    广西采买 439
    贵州采买 443
    云南铜志·卷八 447
    志  余 447
    题拨铜本 447
    白铜税课 454
    铜厂额课 456
    公廉铜斤 457
    铜息银两 458
    接济银两 459
    底本银两 461
    水泄工费 464
    领本马脚 467
    厂欠银两 469
    修建官房 483
    修理道路 485
    工食银两 487
    参考文献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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